不接受联合体后可以分包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个设计单位,稀里糊涂,加入了一个工程项目的联合体。虽然他实际负责了140多万的设计工作,却被法院判决向项目实际施工人支付300多万的工程款。该案例值得工程企业特别是设计单位重新审视联合体承包模式。一、基本情况2008年3月3日,X铁路公司与Y冶金设计院签订《建设工程设计合同》,合同金额140万元。...